想购买一个车位,但此车位目前原业主租给其他人了,到 6 月 30 号到期,车位所有者希望我先付款进行交易,然后等租期到期后,我再使用车位。这个可以这样操作么?我希望的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车位所有者在不交易前不想和租户说这个车位买卖的事情,担心租户走了,我也不买了。让我出 2000 元订金,可以等租赁到期后再进行交易。2000 订我现在这个价格。我认为有点多,只想出 300 元订金。以上是背景
我现在的疑问是,车位所有者的行为合理不,还是我太小心了。
我现在的疑问是,车位所有者的行为合理不,还是我太小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