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istrate” 指地方法官或治安法官,通常负责审理较轻的刑事案件、初步听证、签发搜查令/逮捕令等;在某些语境中也可指地方行政长官。(不同国家司法体系中的职责略有差异。)
/ˈmædʒɪstreɪt/
The magistrate fined him for speeding.
治安法官因他超速对他处以罚款。
After a brief hearing, the magistrate issued a warrant and scheduled the case for trial.
在简短听证后,地方法官签发了搜查令,并将案件排期进入审理程序。
源自拉丁语 magistratus(“官职、官员”),与 magister(“主管者、师长”)同源,核心含义是“掌权/主管的人”。后来在英语中逐渐固定为司法或行政体系中的“地方官/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