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 APP 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部按计划、分阶段、稳步推进 APP 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期间,第一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3 家企业,已于 1 月 3 日依法组织下架。
现将第二批发现存在问题且未完成整改的 15 款 APP 向社会通报(详见附件)。上述 APP 应在 2020 年 1 月 17 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逾期不整改的,我部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强 APP 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维护用户权益。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0 年 1 月 8 日
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709/n3057714/c7619605/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