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EX = way to explore
V2EX 是一个关于分享和探索的地方
现在注册
已注册用户请  登录
V2EX  ›  WMutong  ›  全部回复第 2 页 / 共 2 页
回复总数  39
1  2  
@hahasong 哈哈哈哈,厉害了
2020-08-14 15:53:39 +08:00
回复了 king888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一个程序员对小程序的思考
@zjsxwc 但他用户量大,用户使用成本低
2020-08-12 15:52:26 +08:00
回复了 SakuraSa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离职拿到 offer 前,需要通知公司么?
那和你比我简直就是十恶不赦了😂
19 年年底的时候本来因为公司要出差我就想离职了(入职之前我已经问过面试官需不需要出差,如果需要出差的话那我可能需要考虑下,他明确告知我不需要的),说的和做的不一样其实也在我意料之中,但是一出差工作时间就突然变成了 9-11-7,一下半个月,这谁受得了,最不能理解的还是我的工作量非常少,每天 4 个小时就完成了,然后就是等待到 11 点一起下班。
出差结束以后过了没有一周,又让出差,我表示不去,等他们去了两天以后,主管联系我说有马上要上线必须所有人到场。等我到了以后发现,这次是一点我的工作都没有(我是前端,最后上线的问题全在局域网迁移上)。我又去陪着到 11 点下班。。。。。
实在理解不了,难道我出差的任务是给团队同事加 buff 吗?我长得很像萨满吗?
所以出差第二天晚上直接买好机票,和老板说我要离职,当面走钉钉申请。
回公司以后第二天照常上班,过了一个月离职才通过,然后交接走人。
所以,不要有什么负罪感。要相信,以后会遇到更多奇葩的事情😂
2020-08-12 14:51:33 +08:00
回复了 madpecker009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外包的兄弟们,你们有没有替销售背过锅?
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找外包公司,好家伙,之前的老板就一句话概括就是“我不是随便的人,但我随便起来不是人”
有一个同事和我说过北京的一个中型培训班,总结下:
培训情况:
零基础开始,培训半年,开始前会说培训完成后就可以找多少多少月薪的工作,一个班 50 多人,同时进行的有 4 个班,差不多一批有 200 多人,培训结束以后会伪造工作经验,一般都是伪造 3 年的工作经验。培训的内容维持在基础知识和中等技能这两个范围内。填鸭式培训,技能掌握极其不熟练,基础不牢固,很多都是死记硬背并没有理解逻辑。

找工作的情况:
隐瞒培训情况,谎报工作年限,根据培训机构说的薪资绝对不可能找得到工作,是不是培训出来的基本上问不了两个问题就能看出来。两三个月找不到工作后 200 多人中会有一半的人选择转行,剩下一半的人会选择降低薪资要求。
剩下的 100 多人降低薪资后,会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靠自身掌握的技能以较低的薪资进入小型公司,另一种是靠运气通过了中等薪资公司的面试。

实习期结束后的情况:
1) 在试用期内,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推卸责任,这种情况一般都可以通过试用期。
2) 在试用期内,混日子,没有继续学习,必然导致分配的任务完成质量不高,那通过试用期的可能性就非常低。

一年以后的情况:
1) 在试用期内是上述的情况 1 的,有一大部分会停留在当前岗位上维持目前的工作。另一小部分掌握了更多的技术,并且基础已经打得比较扎实的会跳槽到新的公司开始一段新的学习和工作的路程。因为有些公司可能并不会有大量的项目来练习,也不会有太多的机会接触到新的知识,同时在这一年里已经适应了公司的工作模式,所以导致很多人维持在了当前的环境中。
2) 在试用期内是上述的情况 2 的.....一般会进入一个循环,循环几次后会有越来越多的选择换行业。

看完上面的描述,基本可以总结出一些点:
1 、培训机构营销的话一个字也不要相信;
2 、培训机构只能带你入门,带你了解最基础的逻辑,带你体验 hello world,想在行业里继续做下去最主要的还是不断的学习不断地提升自己;
3 、工作起点不要订的太高,不要试图谎报自己的工作经历和年限。实话实说远比被揭穿来的坦荡,薪资不高但同样难度较低的工作是一个很好的锻炼平台;
4 、先:能力+1,再:难度+1 、薪资+1,顺序不能乱;
2020-08-11 11:42:45 +08:00
回复了 zhw2590582 创建的主题 分享创造 Chrome 扩展 - V2EX 悬停名片
厉害厉害,感谢大佬,代码非常值得学习
2020-08-10 17:59:09 +08:00
回复了 gengbo25hao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简历上的工作经验怎么算
@chengyulong 继承的工作经验
2020-08-10 17:46:36 +08:00
回复了 imaning 创建的主题 支付宝 支付宝的网页支付密码流程是个啥脑洞?
@BrettD 可能是防止网页版支付宝登陆以后人离开了,其他人直接使用支付宝账号进行购买,因为电脑不是一个可以随身携带的设备
2020-08-07 17:52:15 +08:00
回复了 iwillfindmyway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为什么我看不懂 CSS 规范?
1 、块级元素的宽度默认跟随上一级元素宽度
2 、display: table-cell 属性建议看下这个 https://www.jianshu.com/p/52b0c2a7ea29
3 、html 标签是属于文档类型声明,通知浏览器这是 HTML 文档。
4 、html 高度默认为浏览器窗口高度
5 、html 高度设置成 100%是和浏览器窗口高度相同
6 、css 规范的话看下 css 官方文档不就可以看到了吗。。。。
2020-08-07 17:35:16 +08:00
回复了 remrem 创建的主题 成都 久坐+码代码,导致肩膀疼,想找个推拿+艾灸
@kzfile 逻辑鬼才
2018-04-02 09:44:34 +08:00
回复了 waiaan 创建的主题 JavaScript 问一个关于继承的问题
完整的继承:

var SuperClass=function(){
this.name='superClass';
};
SuperClass.prototype.sayName=function(){
console.log('name: ' + this.name);
};

var SubClass=function(){
SuperClass.call(this,name);
};

function extend(subClass,superClass){

var F = function(){};

F.prototype = superClass.prototype;

subClass.prototype = new F(); //位置一

subClass.prototype.constructor = subClass;

// 下面这段代码,为什么要赋值为 superClass.prototype ?可不可以直接赋值为 superClass ?二者有什么区别?

subClass.superClass = superClass.prototype; //位置二

//

if(superClass.prototype.constructor == Object.prototype.constructor){

superClass.prototype.constructor = superClass;

}
}

extend(SubClass,SuperClass);

var sub1=new SubClass();
console.log(sub1); //位置五
sub1.sayName();

例子中,位置五( sub1 实例)输出:

SubClass{
name:"superClass",
__proto__:{
constructor:function(){
superClass:Object, //SuperClass 的构造函数
...
prototype:SuperClass //SuperClass 的构造函数
}
}
}

如果没有“ subClass.superClass = superClass.prototype;”,那么 位置五 输出:

SubClass{
name:"superClass",
__proto__:{
constructor:function(){
...
prototype:SuperClass //SuperClass 的构造函数
}
}
}

两者的区别在于:
一个是在 SubClass 构造函数中添加了,等于 SuperClass 原型的 superClass 属性。
一个没有添加。

但不论 位置二 是否存在,SubClass 都已经在 位置一 继承了 SuperClass 的原型方法。
所以,我认为 位置二 并不是必要的。


同时《 JavaScript 高级程序设计 第三版》中对于 “寄生组合式继承” 使用的示例为:

function inheritPrototype(subClass,superClass){

var prototype=object(superClass.prototype);
prototype.constructor=subClass;
subClass.prototype=prototype;

}
@whileFalse 我还是决定上个 https,谢谢你的回答
@whileFalse 我是通过移动网络访问的,而且过了一宿加一上午移动网页又恢复正常了。
@opengps 可我是使用移动网络访问的
2018-03-20 11:12:39 +08:00
回复了 shihty5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求推荐程序员书籍靠谱书评
JavaScript 高级程序设计(我是前端 -_-)
2018-03-09 10:15:25 +08:00
回复了 WMutong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一个关于 function(){}()的问题,大神们谁能帮我讲解下,谢谢
@BearD01001 也感谢你来参与了我的问题,谢谢
2018-03-09 10:13:55 +08:00
回复了 WMutong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一个关于 function(){}()的问题,大神们谁能帮我讲解下,谢谢
@hansnow 对的对的就是这个,谢谢
2018-03-09 10:12:39 +08:00
回复了 WMutong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一个关于 function(){}()的问题,大神们谁能帮我讲解下,谢谢
@BearD01001 我刚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但并不是。比如说:
数组 [1 ,3 ,7 ,3 ,11 ,9 ,2 ,10 ]
奇数相加 1+7+11+2= 21
偶数相加 3+3+9+10=25

奇偶最大值 25
实际最大值 10+11+7+1=29
2018-03-09 09:58:12 +08:00
回复了 WMutong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一个关于 function(){}()的问题,大神们谁能帮我讲解下,谢谢
@xml123 是的,思路是一样的。这个是我看到的别人的答案,用的 javascript 中 ES6 的语法。我对其中的 function(){}()用法感觉不是很理解。
1  2  
关于   ·   帮助文档   ·   博客   ·   API   ·   FAQ   ·   实用小工具   ·   2647 人在线   最高记录 6679   ·     Select Language
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
World is powered by solitude
VERSION: 3.9.8.5 · 43ms · UTC 11:00 · PVG 19:00 · LAX 03:00 · JFK 06:00
Developed with CodeLauncher
♥ Do have faith in what you're doing.